[摘要] 日前,市地税局发布契税征收管理公告,从今年2月1日起,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需在60日内缴纳税款。税务部门提醒,公告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产生契税而未办理的房屋业主,要在本月底前缴纳税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日前,市地税局发布契税征收管理公告,从今年2月1日起,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需在60日内缴纳税款。税务部门提醒,公告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产生契税而未办理的房屋业主,要在本月底前缴纳税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契税是房屋买卖时向购房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税率)进行征收。目前,我市契税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3种: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首套房税率为1.5%,144平方米以上及非首套房税率为3%。
为督促房屋业主及时申报缴纳契税,日前市地税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确定了我市契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期限为:纳税人要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60日内缴纳税款。公告从2月1日起执行。若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据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告实施前产生契税而没有缴纳的市民,要在本月底前及时缴纳税款,否则每日将产生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市地税部门提醒,市民进行纳税申报别忘了先前往房管部门开具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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