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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紫金蓝塘产业新城首期开发征地拆迁……

河源房天下  2020-03-17 15:21

关于蓝塘产业新城首期开发征地拆迁的预通告

为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县蓝塘产业新城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十六届政府第 55 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蓝塘产业新城首期开发征地拆迁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面积:涉及紫金县蓝塘镇砂塘村、长塘村、自然村、石城村,四至为:东至长塘村小坑,南至自然村麻园坝、石城砖厂,西至砂塘村南华沥,北至 S120 省道砂塘路段,具体以规划测量和实际征地红线为准,面积约 9360 亩。

二、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

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依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 年修订调整)》有关规定拟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青苗补偿等,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依法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地和宅基地以及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地坟、阴城、金埕)所有权人,持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蓝塘镇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793384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五、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的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通告

预告!紫金蓝塘产业新城首期开发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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